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闵行区委员会
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、优秀教工小家、优秀工会干部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
优秀工会之友等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工会:
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按照群团改革要求,落实“强基层、强基础、强队伍、强服务”,进一步规范“教工之家”建设,建立创建长效机制,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,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,闵行区教育工会拟评选一批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、优秀教工小家、优秀工会干部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及名额
(一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100家。其中,“闵行区教育系统模范教工之家”30家。
(二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小家150家。其中,“闵行区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”30家。
(三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干部100名。
(四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0名左右。
(五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之友50名。
二、评选范围
(一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: 具备“教工之家”硬件设施(有巾帼文明岗)的基层工会组织。
(二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小家:基层工会的班组(工会小组),学校行政建制的办公组室(有固定的办公场地、文化建设阵地,如年级组或教研组)等。
(三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干部:具有三年及以上(含外单位)专兼职工会工作经历的现任工会主席、副主席。
(四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:加入工会组织三年以上,热心工会工作的工会会员。
(五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之友:关心、支持工会工作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条件
已是合格“教工之家”,会员评家满意率达80%以上,工会工作考核为B档及以上的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评为优秀教工之家(有巾帼文明岗的,可评为优秀妇女之家):
1、党政工齐抓共建。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并建立领导小组开展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创建工作。
2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。工会组织健全,职工入会率达到100%;工会经费按时足额缴交,有工会经费预算、决算制度和支出审查监督制度;按规定条件进行工会法人登记;能按有关规定按时换届,人员配备到位;工会班子团结奋进,能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,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工会工作有明显成效。
3、女工工作凸显特色。女工工作凸显服务女教工需求、促进女教工发展的内涵,从本单位实际出发,创造条件建设“优秀妇女之家”阵地,积极探索适应时代潮流的女工工作内容、形式,不断创新工作载体,亮出活动品牌,促进女性发展本色。
4、积极推进民主管理。切实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,教代会制度健全,积极推进教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,认真参与、监督校务公开,畅通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渠道,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5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。主动配合学校党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。组织教职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、岗位练兵活动,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;因地制宜地建设教职工活动场所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,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。
6、有效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。主动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诉求,积极参与学校内部矛盾的调处,维护教职工利益、维护学校稳定。关心教职工生活,多为教职工办实事,开展帮困送温暖工作,保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,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问题。
7、工会工作成效显著。根据本单位实际,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方法、新思路,注重工会工作制度创新、机制创新和内容创新,工会工作有特色,建家活动有亮点。
(二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小家条件
获得校级及以上文明班组称号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室,可评为优秀教工小家:
1、是学校行政建制的办公组室,并有固定的办公场地、文化建设阵地,如年级组或教研组等。
2、有明确的创建计划、目标、保障措施等;规范建立创建档案。健全和完善班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,认真履行各项职权,会员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落实。
3、在思想作风、团队合作、学习氛围、管理机制、工作业绩等方面在校内表现突出。
(三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干部条件
1、具有三年以上专兼职工会工作经历的现任工会主席、副主席。
2、热爱工会工作,忠于职守,积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,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。
3、热爱工会工作,认真履行职责。努力钻研工会业务,认真做好校务公开、民主管理、队伍建设、生活保障、工会自身建设等工作,成效显著。
4、作风民主正派,密切联系职工群众,自觉接受批评监督,廉洁奉公、以身作则,深受会员群众的拥护。在工会干部年度评议中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0%以上。
5、工会近年来获得优秀教工之家称号的优先考虑。
(四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条件
1、加入工会组织三年以上,热爱工会工作,爱岗敬业,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主动承担工会组织交办的任务,成绩明显。
2、热心为教职工服务,作风正派,实事求是,办事公道,不计较个人得失,有奉献精神。
3、坚持原则、实事求是,协助和支持学校工会工作,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,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,积极反映职工合理意见和要求。
(五)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之友基本条件
1、积极支持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。
2、作风民主、情系教工,密切联系群众,倾听教工意见,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3、积极支持和推动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,确保教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教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。
4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,注重单位的文化建设,关心教工和家人生活困难,提供相应帮助,为教工提供必要的福利。
5、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,帮助解决工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,在人、财、物等方面给予支持,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好评。
四、评选办法及时间节点
(一)评选办法
评选将通过自查、申报、验收、表彰等步骤进行,具体办法另行通知。
(二)工作安排
1、自查阶段 (5月-10月)
各单位工会根据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进行自查,在自查基础上,填写《2015—2016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申报表》等,(附件1-5)于10月27日前报教育工会。
2、复查阶段 (11月-12月)
教育工会牵头各分会进行初审,综合考评其基础工作、总体工作及特色工作等三方面的内容,在此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单位。
3、验收阶段 (2018年1月-4月)
(1)由教育工会组织对申报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的正式候选单位进行验收,听取学校工作汇报;查阅工会档案资料;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;检查教工之家(妇女之家)硬件建设情况。
(2)“优秀教工之家”中,特别突出的单位将授予“模范教工之家”称号,“模范教工之家”名额为30家。“优秀教工小家”中,特别突出的单位将授予“模范教工小家”称号,“模范教工小家”名额为30家。
(三)报送要求
1、原则上每个单位在申报时“优秀工会干部”、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评选项目只能申报一种,教育工会统筹兼顾各单位工会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确定。
2、各单位工会于10月27日前报送各项目的申报表及电子稿,逾期视作自动放弃。所有申报的项目须分类造册排序,上报汇总表。电子版通过OA报送教育工会张立邮箱。
(四)表彰
2018年下半年,区教育工会召开表彰会,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。
附件:1.2016-2017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之家(妇女
之家)创建申报表及评估指标
2.2016-2017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工小家申
报表及评估指标
3.2016-2017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
4.2016―2017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活积极
分子申报表
5.2016―2017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优秀工会之友申报表